1 目的為了規范電焊機管理,明確相關單位職責,制定本管理辦法。
2 范圍本辦法規定了公司電焊機采購、維修、倉儲及報廢、退庫等工作的具體要求。本辦法適用于公司電焊機管理。
3 職責3.1 裝備部負責電焊機及其相關備件的維修管理、采購審核、報廢鑒定。3.2 物資部是電焊機采購、倉儲(新、廢)等工作的主管部門。3.3使用單位負責電焊機的采購、退廢、維修計劃申報,建立并定期更新電焊機臺帳,制定電焊機日常使用、維護等相關事項。3.4承修單位負責按照合同約定,保質保量對電焊機維修。4 管理內容及要求4.1電焊機分類根據公司電焊機實際情況將電焊機分為兩種:a) 普通電焊機:主要指BX系列交流電焊機;健全臺帳使用單位要按固定表式,建立電子表格臺帳,公布在本單位網站“設備管理——其它臺帳”中,每季度末更新一次。4.3 采購管理4.3.1電焊機年度計劃審批:由裝備部根據各單位申請,提出購置意見,按年度計劃程序辦理。4.3.2工程項目用計劃審批:由項目主管技術人員提出申請,項目主要負責人簽字認可后,轉物資部采購。4.3.3臨時計劃的審批:原則上不允許申報臨時計劃,確實需要的,由需用單位向裝備部提出申請,裝備部同意后,轉公司相關領導批示。4.3.4按正常程序報廢的電焊機,替代電焊機的采購審批:列入年度計劃。使用單位申報采購計劃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核簽字,提報至裝備部認可,由物資部按招標、采購程序辦理。4.4 領用管理4.4.1電焊機領用憑采購計劃及裝備部的鑒定意見辦理領用手續。4.4.2夜間緊急事故或特殊狀態下領用電焊機,需經裝備部和物資部同意,且2日內補辦電焊機領用手續。4.5 電焊機維修4.5.1維修電焊機一般故障的排除,由使用單位自行排除,無法排除的由使用單位提報維修計劃,裝備部安排專業單位維修。4.5.2修理質保承修單位在電焊機修理過程中,必須嚴格履行合同,按照工藝、質量、工期要求及有關技術標準進行修理,質保期半年。測試合格,裝備部及使用單位簽字認可后,方可辦理結算。達不到質量要求,承修單位重新修理,如果返修后,仍達不到質量要求,由承修單位做出相應賠償,否則,取消其承修資格。使用單位正確使用、操作,因使用不當造成問題的,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。使用單位對修復后的電焊機,要安排跟蹤記錄維修質量,發現問題及時向裝備部書面反饋。4.6 保養使用單位至少每半年對電焊機保養一次,。原則上每年的6月、12月各安排一次,做好保養記錄。保養的主要內容為清灰、加油潤滑、連接部位緊固、絕緣檢查、處理等。